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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达·利蒙:一首新国歌
小亮 译 事实上,我从来都不喜欢国 歌。如果你仔细想,它并不 好。对我们多数人而言“火炮 染红了天”太高了接着又是炸弹。 (战争和炸弹,从来、没有停息的一天。) 有一次,我在返校节上唱了这首歌 竟把顽固的高中乐队带跑了调。 这首歌毫无意义,不过是 运动场的召唤,是青春打击之前 需要完成的东西。我们从来不唱的 诗节呢,第三节提到了“没有避难所 可以拯救雇工和奴隶”?也许, 事实是这个国家的每首歌 都有未被唱出的第三节,那是某种残酷 蛇行在我们脚下当我们盲目地唱着 高音在看台上摇晃、溅撒啤酒 希望我们队伍获胜的时候。别误会,我的确 喜欢国旗,它在风中起伏 像水,本质上,我最喜欢的是当它 被一个失去一切的人谦卑地跪下 紧紧抓握的时候,当它不再是武器, 当它颤动,当它被完美折叠 你可以保存到需要之时,直到你会 再次爱上它,直到这首歌在你嘴里 感觉像寄托,一首连常青树、 矮草平原、红河谷、一片仅存 未被污染的土地也能唱出 音符的歌,它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权利, 难以唱下去时就沉默, 听起来像某个人粗糙的手指交织着 另一个人的手指,像火柴在没有尽头的 洞穴被点燃,这首歌唱着我的骨头 是你的骨头,你的骨头是我的骨头, 难道,这不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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