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桌上有两支铅笔。
一支柱体上是蓝色。一支是浅黄色。
我还能够从其他方面区分它们。
我不能对它们一视同仁。
我为拥有区分它们的能力而自豪。
蓝色的那支在书上画出的线条
更粗(字迹当然是黑色而不是蓝色),
而且伴有一种沙沙的响声。
准确地和我的心思合拍。能将我的心、
目光和书上文字的精神融合在一起。
凭借已有功绩,作为一个
个别的它显现在人的咫尺之内。
乃至于如此瘦削的身躯之中
值得拥有一颗健硕的灵魂。
以小取胜的它目前也懂得取巧。
它知道我所要的速度。配合着。
它知道我的目光、我的手
所行使的权利都来源于我的执念。
通过画出来的线条,谦虚地
将功劳归于我。线条不是它的,
而是我的。美德也如此。
机智如斯,并不时说服线条上的
句子向流利的线条中那份
人为的喜悦致敬。提醒它们
这是诗人的奋斗。这是诗人的事业。
它试图掩饰蓝色柱体上俗丽的
三个英文单词:我爱你。
这是哪跟哪呀?这里的我绝不是它。
小心翼翼伺候着的那个人也不是。
未经深入了解对方切勿轻言爱。
我明白它的拘谨。它的爱也并不
在另一支铅笔身上。除非它是
一个礼物,外加一个赠予者形象,
笔身上的爱才能注满,才能活跃在
使用它的人画出的深浅不同的线条上。
铅芯是凝固的圆柱体式的爱。
但这种形式削尖了脑袋才想得到。
以画出源源不断的线条标示爱。
不是标示爱的边界而是爱的宣言。
它当然猜出了使用它的人的心思。
不会夺人所爱。并通过他
对一本书的爱不释手来理解
握住它的人注定得到怎样的爱。
爱并非彼此之间的主题,只是偶然
读取,为避免误会而必须对付一下。
蓝色的手指伸进了书的海底。
它能够帮使用它的人找到真谛。
它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微乎其微,
只有从笔端流淌出来的默默的淡定。
尤其是还要与另一支铅笔竞争。
另一支画出的线条更流利。
仿佛是一个画线的新手。
还不善于揣摩我的手、我的授意。
更别说从笔端一路追溯至我的大脑。
最任性的是笔身上三个英文单词
不是亲近示好,而是力图逃避。
“回归自然”太像自作主张的戒律。
午后光线中笔头露出来的铅芯
蓝色的那一支瞳仁格外醒目。
出于耳鬓厮磨的缘故。近乎爱。
202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