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朵点评:这首短诗嵌入了两条引文或两个典故。(嵌入法很多诗人都在用都想用,但用得恰如其分,合情合理,这样的例子却并不多见。)诗中的“我”,可以是诗人本身对诗言志机制的一次审视,是一次抒怀诗的实践,但也可以结合一位杰出诗人的遗孀心声,来比拟劫后余生立志做一位诗人的想法。这首诗的结构来自于一次巧合、相逢,两个关于诗人荣誉的事件碰到了一起,被一位心思缜密的诗人抓住,使之成为她写作的素材。作为一位女性诗人,这首诗并不明显地倾力于性别上的勾勒(当然,这首诗的一个关键在于,妻子和诗人这两个身份的合理关联是怎么建立起来的。要让读者顺顺当当地接受,诗人要靠什么样的技法了无痕迹地达成,这也是这首诗的一个看点),以显示出一种有别于雄辩的“雌辩”气息。的确,诗人就是诗人,无需在这个称谓前面再添加其他的修饰,“女诗人”这个说法,只要我们想一想“男诗人”这个说法有多么的荒诞,我们就会尽可能少地使用这样一个叫法。与其盼望一个丈夫去成为出类拔萃的诗人,不如自我衡量之后,亲自动手,自力更生,毋须成为一位诗人的附庸。我就是一个诗人,和我想成为一个诗人,其实在心智上是齐平的。我想,当代诗人要保持持续的创作活力,在心底就得奔涌着一只泉眼(或者说,燃烧不断的火焰),奔腾不止,历久弥新,其中就包含着自己对“诗人何谓”的一次相对完满的解答。我们祝福诗人野苏子,她在短诗写作方面,已然是同时代人中的劳模。而且,这首言志诗中的志气,已经不仅仅属于她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