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坚《灰色的滇池》简单明了,显示出一种“诗歌的纠正”的力量。看起来被描述的对象尚不具备是其所是的共识基础,有的人这样看,有的人那样看,而诗人要在诚实与做作(或者虚伪)之间做出一个单纯的选择,不撒谎,不矫情,而是直言一个对象如今本来的样子(而不是过去的本真)。但是,读者会发觉,在颜色这一属性上存在的差异,不全然是一种眼力功效上的强弱差异,而是事关是非黑白,诗人参与其中,执其一端,更像是一种有力的申辩。诗人觉得有必要据理力争,以便还原事物是其所是的本真面貌以及理解正途。但很明显,当他要声明一个对象的本真状态时,他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但为什么还有一些人会以为不是如此这般?于是,诗人会感觉到一种待人接物上的忧郁情绪,他的处境很悬乎,他的心灵好像会受到一些外力的侵扰,有一种为之操碎心的可能性正在为他的心灵镀上一层醒目的颜色,甚至为了保险起见,有必要制造一条拉链。将一个明摆着的事实,变成一个形而上的心灵上的出路问题,这件事就显得很严重,而它的严重性恰好为诗的正义感镶嵌了金边,所以,诗的力量在一种压抑中、后来居上的论辩中得以爆发。诗的介入其中,已经成为一种伦理的需要了,认识对象的方法论是其一,愿不愿意、诚不诚心去认识一个事物是其二。